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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奇聞百科)未成年犯罪就是可教化?看完日本這起最兇殘姦殺案誰還有臉提廢死... [打印本頁]

作者: 黃金の石中劍    時間: 2018-4-6 09:40 AM     標題: (奇聞百科)未成年犯罪就是可教化?看完日本這起最兇殘姦殺案誰還有臉提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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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什麼的議題最近好像很少人提到了
不過最近日本網友討論起哪起「未成年犯罪案」最可怕?


再次提到這起【女子高生コンクリート詰め殺人事件】(女子水泥封箱殺人案)。
受害者吉田順子,年僅17歲卻在生前遭受同樣未成年的少年折磨41天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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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整起故事真的太可怕,壞東西就長話短說吧
先說這起事件看完可能整個人都不太好↓↓↓


加害者總共有六名,都是未成年者。
宮野裕史(18歲)、倉譲(17歲)、湊伸治(16歲)、渡邊恭史(17歲)、中村高次、伊原真一(後兩者僅參輪暴)。在此之前前三位就時常隨機抓人強暴,而吉田順子遇害當天,剛打工結束騎著腳踏車要返家,宮野唆使湊伸治把她從腳踏車上踹下來。接著就假裝是好心路人告知那個攻擊者是神經病,可以送她一程避免危險,可沒想到這一相信就被綁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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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田順子被帶到湊伸治的家裡二樓,宮野叫上朋友們到這裡一起輪流強暴吉田,甚至拿剃刀剃除陰毛,將異物隨便塞入其下體。而吉田發出慘叫讓樓下的湊伸治母親聽到,可是其母親卻因為兒子是個問題學生並不太敢管教,幾次看到吉田僅要兒子快讓她回家,但兒子用她是女友暫住家中的理由打發。加害者也要脅吉田回電家裡報平安,但事實上每天吉田順子都像是活在地獄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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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人不僅每天輪暴她,還用各種方式折磨她的肉體。如果吉田因此承受不住昏倒,就會浸水桶弄醒繼續折磨她。曾經吉田順子想趁著他們睡著到客廳打電話報警,沒想到被發現後慘遭更可怕的凌虐,不僅照三餐毆打、強迫吸食強力膠、用打火機燒腳背等。吉田順子不斷求他們放她回家,可是這些人卻變本加厲要她全裸跳舞、自慰給他們看,還拿了鐵棒跟玻璃瓶強塞入下體。就連原本還有的餵食都變成要她喝下自己的尿液。打成不成人形,臉也漸漸變形腫脹傷口也開始發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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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吉田順子早已奄奄一息。當他們因為在外面打牌輸了火氣大,立刻把氣發在她身上。等到隔日被發現斷氣後,他們便冷靜地將她混水泥封箱在汽油桶裡,正式結束了她的生命。至於她被發現後的屍檢報告才真的讓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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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体の乳房には數本の裁縫針が入っていた。
(遺體乳房處發現被插入的縫衣針)
腸壁にも傷があった。
(腸壁損裂)
歯莖にまともに付いている歯は一本もなかった。
(外門齒沒有一顆是完整的)
あまりのストレスに生前頭髪が抜け落ちていた。
(死者生前頭皮和頭髮多處被拔落)
遺体の性器には、オロナミンCの瓶が2本突き刺さっていた。
(遺體性器有兩個玻璃小瓶被制入。)
性器と肛門、顔面は完全に破壊され原型をとどめていなかった。
(性器與肛門、顏面幾乎完全破壞變形,無法辨識。)
腕や足は、重度の火傷で体液が漏れ出していた。
(手腕腿部重度燒傷,導致體液從中滲出。)
解剖してみると、脳が萎縮して小さくなっていた。
(腦部有萎縮變小跡象)


最終死亡鑑定: 外傷性ショックまたは胃の內容物を吐いたことによる窒息死とされた。全身大量外傷及胃中內容物吐泄時由食管旁進入氣管,造成堵塞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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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說到這裡應該不用多說什麼了
大家最想知道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當時社會輿論絕對是希望它們被判處死刑,可是當年日本少年法規是「未成年者致死殺害4人以上」才適用死刑。東京地檢認為至少主犯宮野無期徒刑、小倉讓13年、湊伸治等人判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徒刑。可是一審結果卻是17年、8年、5年以及2年?!上訴到高等裁判所的結果也意外大同小異,只有宮野改成20年徒刑,其他照舊。而如此輕判原因,不僅是皆未成年,還考量到其家庭皆有暴力史,才會出現這種反社會行為。如今這些人也都出獄,其中宮野與小倉都在出獄後持續發生鬧事事件,甚至傳出宮野提及當年殺害吉田順子的事情,竟然是以洋洋得意的模樣分享,讓人不寒而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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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zhihu


故事就說到這裡,網友對此更表示許多想法:
「憑什麼未成年就可以判輕?」「根本應該死刑啊!」「廢死團過來看看吧」等言論。


不曉得E民們看完這起事件有什麼想法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Jx-hPT_Hc&t=428s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9_3Sc0AZMI


原標題:未成年犯罪就是可教化?看完日本這起最兇殘姦殺案誰還有臉提廢死...網:真的氣到會發抖 不可思議 殺人案,廢死,未成年
引用來源:BuzzFeed
2018年04月05日


殺人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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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nnis1330    時間: 2018-4-6 09:48 AM

廢死就是現在的政府提的
根本就沒考慮過被害人的心情
反正他們覺得大仁大義
我們這些人都是短淺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8-4-6 10:17 AM

我覺得少年法的年齡要要在下修,高中根本就是很危險的年齡了,現在一堆高中生仗著少年法保護為所欲為。所以要保護的年齡應該為12歲,也就是上國中後犯法與成年人一樣。
作者: f8807023    時間: 2018-4-6 1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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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翔龍    時間: 2018-4-6 11:42 AM

提廢死的真是王八蛋腦殘
作者: 943705420    時間: 2018-4-6 12:24 PM

這也真是太痛、太慘了,判刑也太輕了吧。話說,為何在最後的這幾多犯人,三個都打了格仔,但是有一個露了樣子。
作者: UBKUBK    時間: 2018-4-6 03:57 PM

的確判太輕了,不判30,40年他們不會明白自己做的事有多嚴重
作者: v33191389    時間: 2018-4-6 05:30 PM

我也反廢死
這真的要死刑
更何況死刑也太便宜他們
不然就是如樓上所說
年齡要下修至12歲

他母親問題也很大
明明就聽到奇怪的聲音了還不報警
這情況下應該常常聽到吧..
作者: bluesonic    時間: 2018-4-6 05:44 PM

我覺得根本不應該廢死
因為你永遠也想不到對於這些人的教化到底有沒有用
雖然我知道在現行人制的法律下面確實是有可能會有冤死的案件發生
但是隨著科技越來越進步我覺得冤死的機率是有顯著的下降的
但是為了這些極為少數的冤枉的人而放過了本性就極其殘暴的人這就說不過去了
而且做出判決的還是沒有親身經歷過的法官
並沒有辦法理解受害人的痛苦
只是看著報告上面那冷冰冰的文字以及可能很血腥但是卻一點都沒有實體感的照片
再透過口才好的律師來為加害者脫罪
我覺得一直重複這個循環的法官以及律師也是一個在背後不斷造成悲劇上演的加害者
作者: haul1025    時間: 2018-4-6 06:41 PM

所以廢死的議題是值得深思的?而青少年犯罪案的最可怕。
作者: jason222333    時間: 2018-4-6 06:51 PM

這些人根本沒有教化可能,不判死刑不能嚇阻青少年犯案
作者: dddss0205    時間: 2018-4-6 09:47 PM

難道就沒有刑罰可以懲罰這些混蛋了嗎?何不來個以眼還眼,怎樣對被害人就怎樣還你,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這樣才可以嚇阻罪犯嘛,不然未成年犯案頂多關幾年不痛不癢的;精神異常也是關幾年,好像殺人沒事一樣,好可悲的法律....
作者: xxx60418    時間: 2018-4-6 11:44 PM

其實廢死本來就不該存在
這種虐殺案件幾乎都是道德觀淪喪
要教化可能幾乎微乎其微
與其賭他能被教化....
不如殺了一了百了
省的日後出獄又造成一堆社會案件
導致被害人數繼續礦大

作者: psycopang    時間: 2018-4-7 07:41 AM

這是原則性的問題,在什麼情況下。我們可以判斷一個人是不可教化,而了結呢?

作者: airbus6002    時間: 2018-4-7 08:49 AM

廢死一了百了交差瞭事 理念為上 關懷ˊ生命無限上綱
出事時反正不是死它們 繼續鬧  
作者: kytan85    時間: 2018-4-7 09: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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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her02    時間: 2018-4-7 10:49 AM

現在網路世代資訊多又雜青少年也被影響的早

犯罪年齡下修的情況越來越多
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18-4-7 03:27 PM

廢死這種東西都是從西方國家傳過來的
為啥我們東西要接受那些洋鬼子的思想!!
作者: kobe010572    時間: 2018-4-7 05:28 PM

黑道吸收無知少年
再利用他們犯下殺人等重罪
靠著少年法的保護很快就出來
這種法律不應該修改嗎
作者: 拆我祠堂    時間: 2018-4-7 05:51 PM

本帖最後由 拆我祠堂 於 2018-4-7 08:47 PM 編輯

其實這種罪行,這種罪犯… 廢死真的是最好的,
因為直接死根本沒有效果,反而是解脫…
歷史上有很多重罪犯都會選擇自殺來解救自己。

所以殺之前應該無所不用其極地折磨一下…
像是這種罪行,要極力維持罪犯生命同時再讓他受到同樣的過程才能算得上有效的示警,
不然站在受害者家屬立場,起碼也要讓他們決定怎樣做才算合情理,

其實廢死應該用在一些疑似冤案或是爭議不斷的案件上,因為事實上冤案還真的不少
但這種… 這種確實罪行還洋洋得意的……
而且這案也不太關係廢死問題,反而是人們對於年齡小的罪犯的放寬問題,人對小孩好是因為基因設定要繁衍種族,但以目前世界人類數量… 法律應該變一下了…

對於罪犯,個人認為其實死不死不太重要,但怎樣令他痛苦就很值得研究了

作者: crazy77887    時間: 2018-4-7 05:54 PM

真的很可惡
這些人
也應該同樣被毒打 殘忍打死
廢除死刑真是太可惡了
這些壞人
作者: 紫應    時間: 2018-4-7 09:31 PM

這一些廢死的,如果這事發生在自己或親人身上的話,還會這麼說嗎?
作者: joseph013    時間: 2018-4-7 10:40 PM

不是人,當然沒有人權可言,既然這些不是人的傢伙殺人,當然就是如何殺人,就如何被殺
作者: jaysings    時間: 2018-4-7 11:39 PM

本帖最後由 jaysings 於 2018-4-7 11:40 PM 編輯

我覺得廢死是一件好事,但是獄中的最惡囚犯和獄警都應該培養一種觀念就是,只要是令人發指的强暴犯,進監獄里都必須天天被折磨被毆打,獄警也要支持這種行為,才能真正有效杜絕這種强暴行為。死刑只不過是一剎那的痛苦,很多人都沒那個經驗,所以沒到死之前都不會怕死的,所以死刑並不是有效的方法,而且還可能造成冤假錯案殺錯人的情況出現
作者: iwa07-kiki2    時間: 2018-4-7 11:41 PM

基本國高中生確實心智發展不成熟,但同理心應該還是有的,我只能說他們沒把握好這生的機會,還是讓他們投胎去再學一次吧....
作者: wydsch17672    時間: 2018-4-8 12:09 AM

台灣也該下修刑法
現在國高中生就開始犯罪
挾著未成年身分根本不怕
作者: eynyerc    時間: 2018-4-8 01:03 AM

如果你出生在這樣的環境,卻不知道學好,那你就去死吧。
作者: aa313110    時間: 2018-4-8 01:26 AM

說未成年可教化 是指心性未成熟的那段時間吧
我個人認為過8 歲就差不多要嚴厲執行了
作者: cl661140    時間: 2018-4-8 01:50 AM

我覺得15歲以上到18歲以下的法律要適時的修訂了,現代資訊發達,這個年紀已經思想很成熟了,輔導方面需要加強,情節嚴重者也該適時加重了,不然一些少年都有持無恐或把責任推給大人(媽寶之類的),真的該修法了。

作者: malone6810    時間: 2018-4-8 02: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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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04n0vul3    時間: 2018-4-8 1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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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llownoman    時間: 2018-4-9 12:41 AM

垃圾就是垃圾,
人類不可能因為回收後而變成黃金的!
作者: whyman_chan    時間: 2018-4-9 01:07 AM

所以世界真的需要有Batman以暴制暴!
作者: 瞇眼貓    時間: 2018-4-9 02:23 AM

這個事件每次看都很想吐
這些人裡有些都已經結婚生子有自己的人生了
到底憑什麼?
就是因為沒有受過太多教化
流露出來的才是本性阿
這些人到底是怎樣的心態
可以對一個跟自己一樣的人類
做出這麼多噁心的事情
作者: 5566jizz    時間: 2018-4-9 02:52 AM

我有看個漫畫,非常的可怕,但沒想到兇手現今都已回歸社會,我真的很驚訝,這根本判50個死刑都不為過的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8-4-9 05:28 AM

這新聞幾年前有看過了,應該除了那個20年的還沒出來,其他都已經出來了吧,我只想知道那幾位現在怎樣了,到底是痛改前非呢,還是毫無悔意,我個人是不支持廢死的,我支持的是以牙還牙,做了甚麼就得還甚麼,不可以太輕也不可以太重,殺人判死很正常,除非是意外
作者: lonewind220    時間: 2018-4-9 06:11 AM

固然以殺治殺不是一個相當完美的辦法,但卻是在這混亂的世道最好用的。

只能希望不再發生,雖然這根本不可能,在印度這種事情也時有所聞
作者: asd20082    時間: 2018-4-9 08:57 AM

我覺得他家庭問題很大,為啥他家人可以這樣逃避責任,難道沒有縱容他兒子犯罪也不用負法律責任?
作者: yangking713    時間: 2018-4-9 12:10 PM

這改編過很多電影和日據!女主被人一直凌虐,犯人最後也沒判多久
作者: pcthomasng    時間: 2018-4-9 06: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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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kgdseketr    時間: 2018-4-9 06:31 PM

變態就是變態
神經病就是神經病
基本上教什麼化
根本就沒有改過的心態啊
作者: kenallan    時間: 2018-4-9 06:33 PM

廢死就是現在在朝的政府提的
根本就沒考慮過被害家人的心情
反正他們覺得大仁大義
我們這些人都是
作者: jg30678jg    時間: 2018-4-9 06:55 PM

有些人天生就不該活在這世上的說,但是往往這種人活的最自在…
作者: st10323    時間: 2018-4-9 07:09 PM

該怎麼罰就怎樣罰,故息養奸是沒用的!有壞人的地方,就該有法去治他!
作者: tim7012525    時間: 2018-4-9 07:11 PM

可教化...鬼扯
犯法的人卻不需要受到應有的懲罰
那法律到底是用來幹麻的
作者: LaiBai    時間: 2018-4-9 09:42 PM

這個案件除了反廢死的問題外,最重要憑什麼根據未成年人不能判死刑,就算這些人真的改過向善了,也不能彌補他們犯下錯,最重要的是所有人都知道這些人永遠不會改,如果法律是愈現代化愈寬鬆的話,只會讓犯罪率再持續上升而已,這是所有人必須一起承擔的
作者: basketball0    時間: 2018-4-9 09:44 PM

廢死不廢死我想各有支持者有各有原因 當有死刑時 權力太大會變成恐怖統治 被栽贓 被嫁禍很容易死無對證 雖然如此 如此重大案件卻只能如此輕判 要多多想想怎麼處理應該會比較好
作者: angue147    時間: 2018-4-9 10:07 PM

反正提議的那些人事不關已,反對的人也差不多,凡事都要兩面看...不過上面那幾位根本沒救,應該立即判死...
作者: calzaghe    時間: 2018-4-9 10:11 PM

還好不是在台灣犯案,不然幾萬塊交保就沒事了~
交保期間還可以繼續為非做歹都沒問題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18-4-9 10:18 PM

我看都沒看就知道是在說這則了

我覺得這則新聞真的很扯

根本是整條街都是幫兇 都說自己有聽到虐待的聲音結果沒人去揭發

那整條街的垃圾都該死刑
作者: tufesd    時間: 2018-4-9 10:21 PM

現在一堆8+9敢這麼囂張就是因為未成年,宮廟養一堆小鬼人渣,小五小六就是個畜生,國一就開始到處犯案,希望台灣將這些未成年的犯案人渣集中關到外島去,刑期到了再回本島,再犯就槍斃,放任宮廟敗壞治安,是政府的最大錯誤
作者: a60217    時間: 2018-4-9 10:35 PM

法律都是保障加害人的
根本贊成動用私刑
作者: 諾于    時間: 2018-4-9 11:27 PM

咱家知道這件事...
因為之前還有人在追蹤這些該死的罪犯的現況
20年那個已經出獄了,其中還有人結婚有家庭了
真的不應該,憑什麼牠們可以在世上活得好好的享樂?
以其人之道還致其人之身才對阿
廢死啥的,根本不適合這個世道
作者: qwefghnm2    時間: 2018-4-9 11:42 PM

這件可說是經典的悲劇
判刑真的太輕了吧
作者: danny890222    時間: 2018-4-9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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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m0831    時間: 2018-4-10 1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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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x24285424    時間: 2018-4-10 12:34 AM

這種事情
告白這部電影也有提到未成年犯法的事
結果到現在還是不改法律
太誇張了吧!
作者: silvia0423    時間: 2018-4-10 12:42 AM

整個社會都呈現病態化= =
誰說年紀輕就可以不用判重刑
他們在擄人凌虐時一定知道自己在幹嘛
何必為他們脫罪
作者: eraser280    時間: 2018-4-10 01:15 AM

人就是需要受到限制,制約要不然跟動物沒有甚麼兩樣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18-4-10 01:21 AM

看法:是法律太死板,加上法官什麼的,會受上級指示,還是與論壓力,而做出不和人心所向之事.

若法律規定未成年犯罪,不至於死,除外是殺死直系血親.
但沒規定行為過於泯滅人性呢???
而後,它們就修改了年齡限制...
這...會想說,應該論罪之情節問題吧.

不過,他國法律,沒辦法的.

因此,覺得應該設置的是,罪大惡極,引起公憤,因予極刑!
不要說奇怪的情節.
正常來說,讓任何人都無法接受(原諒)
哪有法律來原諒的道理!!!

最後,被害家屬的看法=決定,這應該說.
如果加害人,罪極致死.
那在受害家屬手上,應該有一個必殺的死刑鈕...

然而...的.
就會說出於義憤而殺之(廢話)...

結論:今淚如雨下,非仇不除!而惡者為惡之,終究惡盈亡之,日久見人心.
大概這樣吧.

僅看法,就算他能逃過,但,知道他過去的,根本沒人敢跟他好,自滅是時間上的問題而已...

其他:就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子搞了...

作者: can10701    時間: 2018-4-10 08:51 AM

我覺得一命換一命才是實際作為

故意致死  違反倫理

死刑是必要的
作者: happy89830    時間: 2018-4-10 08:55 AM

廢死根本就不可行
看看現在那麼多罪犯出來後的再犯率
教化的可行性我也真的是笑笑
偏偏很多法官都用可教化 判處比較輕的刑責
這真的讓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作者: veryshit2002    時間: 2018-4-10 09:26 AM

應該修改為重罪犯一律作成人看待
作者: fbi0815    時間: 2018-4-10 11:30 AM

這種行為實在太讓人髮指了
到底是甚麼樣的人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作者: bertymedicine    時間: 2018-4-10 01:38 PM

未成年不能判死, 那就只好關起來凌虐到成年以後再判死
作者: jayjay1231    時間: 2018-4-10 01:51 PM

這事件好像還有被拍成電影。
看了真的讓人發指。。。
作者: shuog    時間: 2018-4-10 01:52 PM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是時機未報!
作者: s912306    時間: 2018-4-10 01:55 PM

身為一個人真的對這種事感到非常的憤怒,
我認為善惡就像光譜,沒有人本善或是人本惡,是會受到生長環境而改變
但是無論如何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可以對他的行為驕傲,不過去地獄驕傲吧,這群爛人
作者: byzan    時間: 2018-4-10 02:15 PM

提廢死的人只是他們自己沒遇過這種事情而已,完全無同理心
作者: lelelefule    時間: 2018-4-10 03:31 PM

這個事件真的很讓人心痛  現在年輕人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說
何況平常都不承認我們了  光是一個要處死就各種觀切 整個就很無奈
作者: doubleint    時間: 2018-4-10 03:45 PM

這樣的討論不會有結果的。
作者: soardragon24    時間: 2018-4-10 03:57 PM

廢死?那是什麼?

一直以來我都不懂為什麼要提廢死。

如果說,因為是怕冤情而要廢死,那該加強的不是檢調部分嗎?

跟判不判死刑有什麼關係?

如果說,因為有教化的可能。

套句網路上的用語。如果道歉有用,就不用警察了。

給殺人犯教化的機會,那誰給被害人存活的機會?

殺人應該是條紅線。誰碰誰死!

不應該因為這樣那樣的理由,得以豁免。

犯罪率有時居高不下,也許,犯罪成本低微也是原因之一吧。

作者: 不知道我不知道    時間: 2018-4-10 07:09 PM

本帖最後由 不知道我不知道 於 2018-4-10 07:11 PM 編輯

提廢死的人絕對是腦子有問題,假設殺人犯罪不處死,這不是在鼓勵犯罪者犯罪嗎?反正殺人只要吃牢飯,又不會死,時間一到,還能假釋出獄逍遙法外呢!
相對的死刑好處多多呢!可以減少社會敗類,空氣清淨減少一個人多吐二氧化碳,能將多出的社會資源分配給其餘需要的人,減少浪費人民的納稅錢去餵這些牢獄裡的垃圾。

人權是什麼?能吃嗎?對於這些兇殘的犯罪者我認為不需予與同情,趕緊殺了,才是真正的對社會有幫助,反正也不可能有教化的可能性,這樣一來皆大歡喜,至少能給被害者家屬一些安慰。



作者: gotw99    時間: 2018-4-10 07:15 PM

因為這就是平民跟天龍人的差別,今天如果是總統的女兒被這樣殺害,你就可以看到全部都死刑了,可惜啊,這世上就是這麼不公平
作者: zopytx    時間: 2018-4-10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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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onhead3    時間: 2018-4-10 07:19 PM


本來就不應該廢除死刑
任何事情都是這樣
只要一多
任何分歧就會出現
人一多就會有各種各樣的人
因此絕對有好人與壞人出現

如果法路不能逞治惡人
良善之人的生活如何受到保障?

別再說有教化可能
有些人根本不是人
只是披著人皮的畜牲
比如說鄭杰
毫無原因就殺害14人
這種人為什麼不判死??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18-4-10 07:20 PM

說還有教化之可能的話! 那我想這個國家法律
可以廢除了..
假若施行過去古代 殺人償命的原則的話,那些人還有什麼
可談教化之可能呢?
作者: cc8913230    時間: 2018-4-10 07:20 PM

感覺和廢死好像有點不合?

本案因為青少年所以判很輕

這應該是法律漏洞的問題

當然我從來都不覺得廢死是普世價值
作者: jennjong    時間: 2018-4-10 07:24 PM

沒有用啦~

那些廢死的本來最終目標
鐵定是要把台灣變成充滿罪惡的犯罪天堂...所以 所有惡人跟敗類都是他們極力救助的目標

這種帖子一堆漫畫圖...他們只會說是漫畫幻想故事, 又不是真的...

而且這是日本..不是台灣

跟台灣任何殺人犯 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作者: jay953751    時間: 2018-4-10 07:30 PM

廢死只是議題 實際上還是該考慮刑責
作者: ichart    時間: 2018-4-10 07:50 PM

本帖最後由 ichart 於 2018-4-10 07:53 PM 編輯

站在宗教(xx教)上面來看
"我們不是神,沒有資格審判罪人"
這是最早廢除死刑的起因,所以該教的那幾個地區是最早廢死的

站在政府立場,死了人等於少了所謂的人力
處死的話等於又在少個人力,以前監獄期間須提供勞力換取坐牢的生活費,現在則是看各國法律
但基本上都變成在養犯人等死,因為強迫犯人勞動在教義上類同勞役奴隸
所以政治上現在只剩國際與論跟自家人民與論兩者之間再決論

站在極少數廢死的原因,因為冤獄,但這是少數跟很久以前了(現在還是可能會有)

站在不是宗教;政治問題上說
廢死的理由? 人權不等於自由,知法犯法者有人權? 被害人呢?
確定罪證確鑿何須給太多人權? 至少他死刑前還能懺悔不夠嗎?
對表現懺悔的犯人行刑前給受害人家屬跟心理醫生來判定是否緩行不就好了不行嗎?

最後吐宗教一句話~  (我不是無神論者)
我們不是神沒資格審判人,但我們也不是神,沒資格把重大罪犯是否該死刑丟回給神不是嗎?
如果犯人該死自然神自然有安排,被判死刑的人,神要救自然有神的辦法救不是嗎?
不要嘴判死就像是,人們把自己當成神這樣的一嘴一嘴的
實際自己在干預事情的,跟扮演神沒甚麼兩樣
作者: TheForceOfJack    時間: 2018-4-10 07:52 PM

死刑是必須存在的
未成年只是一種藉口
作者: 1月321    時間: 2018-4-11 12:47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doggo78    時間: 2018-4-11 12:47 AM

人渣
下地獄便宜他們了
廢死根本沒用
作者: L739987997    時間: 2018-4-11 12:50 AM

我說
這個怎麼看
都像是有預謀的吧
剛好未成年?
然後犯罪不用罰的很嚴
因為未成年?
開玩笑吧
我覺得死刑以及不夠了
應該他們也試試
被害人的感覺
作者: cmwo0o    時間: 2018-4-11 12:56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o倫o    時間: 2018-4-11 01:05 AM

司法是否真的有致人於死的公權力?
如何判斷未成年者是否能教化?
......這些問題都是大哉問啊。

但,僅就個人看法而言,
對於未成年者放寬刑責這件事情敝人我認為法律需要開始改變了。
決不是說什麼不用放寬刑責,
而是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不放寬刑責。
現在網路科技越來越發達,
新生的每一代的智商也越來越高,
隨著從小就拿著平板、手機不斷接觸新資訊,
孩子們知道事情的年紀越來越小,
何時何地何人接觸何種資訊都難以判斷,
父母師長恐怕也難以對此作出禁制,
簡而言之,學壞比以前容易太多了。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
若是他們清楚自己犯罪會減輕刑責,甚至完全不受罰,
會不會起念頭去犯法呢?
「反正,試試看......」
知道的事情多了、智商高了,
邏輯比過去的人們還要早開化,
可是,這不代表真的成熟了。
比起體會法律存在對維持社會秩序重要的年紀,
知道自己可以做到什麼犯罪通常來得更早吧。

當然這樣的論點過於極端,
也忽略許多用心於教育的家長、師長們,
只是,資訊傳播過於發達對新生代的影響,
必定是未成年人們判處刑則是必須要考慮的情況。
否則等到未成年人犯罪氾濫的情況才開始修正,
恐怕已經有許多受害者了吧。

作者: fgdfgd12    時間: 2018-4-11 01:25 AM

繼續廢死,可憐那些認真生活的老百姓居然要遭此劫難,只能說法律還是不夠完善,需要進一步的改進(廢死?不能!)
作者: joungz    時間: 2018-4-11 04:02 AM

我個人不贊同廢死.有些真的罪大惡極因該死刑
至於支持廢死的.我說妳們不如支持廢除恐龍法官還比較有用
至少不會有恐龍法官亂栽贓造成冤獄
或者另外想方法制止冤獄.而不是廢除死刑
作者: ishuka2    時間: 2018-4-11 09:02 AM

殺人者人恆殺之!!
教化!? 現在政府的執政者才需要教化!!
人權是給善良的人民的權利!不是給畜生的權力
作者: jackalpni    時間: 2018-4-11 09:15 AM

犯罪殺人就應該判死刑
但一堆假仁假義的衛道人士
總是說著人權至上的狗話 (因為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作者: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 2018-4-11 09:47 AM

有時候未成年的犯罪才恐怖.....

可憐的少女被如此對待致死
作者: hhoe876181    時間: 2018-4-11 09:50 AM

雖然不否認死刑不一定能降低犯罪
但死刑能做為判斷對錯最終也最明確的方式
實施重刑的好處是不會混淆人對於是否對錯的認知錯誤
現在台灣出問題的,往往不是法律問題
而是人的問題



作者: Mr夏天    時間: 2018-4-11 10:10 AM

支持死刑.沒必要讓這種人繼續活下去成為大眾的隱憂.這種人假釋或服完刑出來下一個受害的有可能就是你我或是你我身邊重要的人!!
作者: 烈人    時間: 2018-4-11 02:05 PM

我覺得教化的年齡層應該低點
這問題雖然大家都認為無教化可能
但這其實就像心理疾病一樣
再厲害的心理醫生也無法保證能夠完全治癒心理疾病
但是這樣的狀況說沒救或有救都不太對
因為到底領悟開示與否只有自己明瞭

但追根究柢還是那句話:教育的重要
文中提到施暴者的母親知情居然不敢管教吭聲??
真的是只會生不會教
讓我真的氣憤的不是這群施暴者而是他們的父母
作者: soap20111130    時間: 2018-4-11 02:18 PM

死刑存廢討論到後來都演變成哲學問題
這裡應該要討論法官為何不判無期徒刑
終身監禁同樣令人絕望
作者: ILOVEFWU    時間: 2018-4-11 03:12 PM

這種行為本來就不是人會做出來的行為,所以也不必用「人」道的方式對她們
作者: nsmx1rex    時間: 2018-4-11 03:16 PM

看來還是有很多法律漏洞阿......不曉得修改了沒
作者: 羽獍瀟宵    時間: 2018-4-11 03:22 PM

可教化的意思是,進去監獄深造出來,下次別再被抓到~操
作者: qqq96881    時間: 2018-4-11 07:02 PM

像這種畜牲面相都不討喜 抓到就該死刑 如果是呆灣恐龍應該會對它門說可教化 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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